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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注冊成功后不使用必須要注銷嗎?

    發表于:2020-02-10 15:06:05 閱讀: 來源:源智知識產權

      很多企業商品停產之后,商標也就沒有使用了。也有很多企業在注冊商標之后,不一定會使用,使得商標閑置。那么商標注冊成功后不使用必須要注銷嗎?對于這個問題,商標注冊公司小編為您解答。

      一、商標注冊后不使用用必須注銷嗎

      商標注冊了不用可以不注銷。

      《商標法》第七章 商標使用的管理 規定如下:

      第六十六條 有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注冊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提交申請時應當說明有關情況。商標局受理后應當通知商標注冊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商標在撤銷申請提出前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期滿未提供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證據材料無效并沒有正當理由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二、注銷注冊商標的程序

      1、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商標的,應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注銷注冊商標可以是整體注銷,也可以注銷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

      2、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注冊人已死亡或終止一年以上的且未辦理商標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將該商標注銷。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商標的,應當提交該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的證據。

      3、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在法律規定的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該商標予以注銷。

      三、申請注銷注冊商標的材料

      1、商標注銷申請書。商標注銷申請書應打字或印刷;申請部分注銷的,應填寫申請注銷的商品或服務項目;

      2、交回原《商標注冊證》;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4、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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