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經過審查程序,就進入授權階段,并非所有的專利申請都能批準為專利。一般來說,專利申請經過審查程序,可能會出現哪些結果?下面專利申請公司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專利申請主動撤回
申請人提出專利申請后,可能由于專利存在缺陷或者保密需要等等原因,主動提出撤回專利申請。
請求撤回專利申請的,需要提交“撤回專利申請聲明”。撤回的專利仍需保密的,那么發明專利應當在公開程序前提出申請,而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無公開程序,在辦理登記手續前申請即可。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授權的專業代理機構及時辦理撤回手續,否則專利局將照常公告授權,并出版專利證書。
二、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
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或專利局指定的期限內,辦理某項審批手續的,其申請將為視為撤回。
原因可能是申請人不了解法律和審批程序,而耽誤了手續時間造成的失誤,也有可能是申請人確實有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
申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委托國家授權的專業代理機構,在收到視為撤回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及時向專利局說明正當理由請求恢復權利,并補辦手續,避免因誤會而與專利權失之交臂。
三、專利申請被駁回
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應審查員要求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補正以后,專利局認為申請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其申請將被駁回。
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決定不服的,可以委托國家授權的專業代理機構,以便充分了解和理解審查員的意見,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局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四、專利申請被視為放棄專利權
發明專利申請經過專利局初步審查、實質審查均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過初步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將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通知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
但是,期滿未辦理登記手續的,將被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為避免最后關頭因逾期而造成失去專利權,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授權的專業代理機構辦理。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專利申請經過審查以后出現結果的介紹,可能有四種不同的結局:申請被主動撤回、申請被視為撤回、申請被駁回和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如果您還有其他關于專利申請的問題可以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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